离婚是一种特殊的家庭关系变化,离婚后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但是,如果分割不当,会导致离婚后的纠纷,甚至会在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重新启动财产分割的程序,那么这个时候离婚后财产再分割诉讼的时效怎么算呢?本文从法律角度、案例分析、实际操作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法律角度
在法律上,离婚后财产再分割诉讼的时效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计算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夫妻离婚后两年内没有进行财产分割诉讼,就不能再进行财产分割诉讼了。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已经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书,但是其中的某些条款存在争议,导致协议无法执行,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时效计算是不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夫妻协议无法执行之日起计算的,而不是从离婚之日起计算的。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刘某与张某离婚后两年,张某再次提出财产分割诉讼。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认为时效已经过期。在这个案例中,张某没有在法定的时效内提出诉讼,因此法院作出了驳回诉讼的判决。
案例二:张某与李某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书,但是在执行协议时发现有争议。两年后,张某提出了财产分割诉讼。法院认为,由于财产分割协议书中存在争议,因此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协议无法执行之日起计算的。最终,法院判决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三、实际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后财产再分割诉讼时效的计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离婚后两年内,如果没有进行财产分割诉讼,就不能再进行财产分割诉讼了。
2、如果夫妻在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书,但是其中的某些条款存在争议,导致协议无法执行,那么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协议无法执行之日起计算的。
3、如果夫妻在离婚后两年内已经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书,但是其中的某些条款存在争议,导致协议无法执行,那么应该在协议无法执行之日起尽快提出财产分割诉讼,以避免时效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