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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

2020-06-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列为县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年以来,经过全县上下努力,我县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社会反响较好。最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抽检,发现在对象确定、面积控制、信息录入、资金配套等方面还有不规范之处。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实专班,明确责任,严密组织,抓紧抓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扶贫、农办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严把补助对象审核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公示制度,要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决不允许拿指标做人情,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三、进一步严格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要求,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要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但从实地抽查和网上核查来看,去年我县有30%的D级危房改造后的面积超过70平方米。因此,各镇今年要从严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凡是D级危房改造超过两层的,不予验收,不给予资金补助。

  四、进一步严把危改质量关。各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必须有上下圈梁,防止改成新的危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改造工程质量、改造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镇上报的验收情况报告,按一定比例抽查。

  五、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管理。网上信息录入要及时准确,今年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查询相结合,凡有不符合危改政策要求的,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面积、建筑总投资等重要数据不符合要求随意录入的,下年度将按1:2的比例裁减危改指标。每月25日之前,各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进度情况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88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镇要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顺利展开。

  七、进一步筹措危改配套资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其中,中央财政户均补助6000元。原则上,C级危房改造补助累计不超过6000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0元,具体每户的补助标准,由各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按照改造方式等情况具体测算确定。各镇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统一规划,将扶贫移民搬迁、残疾人危旧房改造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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