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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合同

2022-10-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______________供电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营销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供电所20______________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行业服务工作质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辖区内电力设施维护、巡视、表计抄收经营管理特签订本内部管理协议。

  一、管理形式:工效挂钩、月核年兑。

  二、管理范围:

  甲方将 台区的10KV网络、配电设备设施及其0.4KV以下的线路、户表等项目的维护、巡视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执行。

  三、经济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经济指标考核表(见附表)

  (二)考核办法

  1、指导性指标考核

  考核按售电收入、售电均价、线损、抄表户数、主管业外收入、维护等六项指标进行。

  (1)售电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按完成售电收入的80%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收入工资,完成计划售电收入可拿100%售电收入工资,超出计划售电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电收入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2)售电均价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5%。售电均价=售电收入÷售电量,以完成售电均价的80%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均价工资,完成计划售电均价可拿100%售电均价工资,超出计划售电均价仍按比例增加售电均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3)线损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线损工资,完成计划线损可拿100%线损工资,超出计划线损仍按比例增加线损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4)抄表户数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户获取抄表户数工资。

  (5)主营业外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5%。按完成主营业外收入比例获取相应的主营业外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6)维护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0%。对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每起扣减维护工资费用的25%,因维护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维护工资。

  (7)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加权平均数的80%的,做待岗处理,只发300元基础工资,并限班学习直至重新上岗。

  2、约束性指标考核

  (1)服务与投诉:

  对用户反映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所领导,未及时处理和未上报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其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若投诉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问题,投诉到供电所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0元;投诉到巴东县电力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按其相关规定处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现象,每户每次扣50元。

  (3)增供扩销及停电工作:用户新增容量、变更用电地址、临时用电及停电工作(事故处理按规程规范执行的除外)等未经所领导批准,擅自停电及开展业扩业务的,除按规定补交损失电量电费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请人代抄、代收、代维,一经发现每次扣100元,发现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岗处理。版权所有

  (5)“三乱”管理: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每出现一次扣200元/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岗处理。

  (6)电力设施保护:加强责任区内电力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线下建房、被盗窃或遭破坏的电力设施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计抄见电量所收款项不得折算为电量收入,可抵台区总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经查出从月兑现工资中全额扣除,扣完为止。

  (8)安全生产:按《安全责任书》等内容标准进行考核。

  四、工资兑现:

  月兑现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

  (1)基础工资为300元/月。

  (2)月绩效工资=售电收入工资+售电均价工资+线损工资+抄表户数工资+主营业外收入工资+维护工资。 版权所有

  (3)月实际发放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80%,其余的年终兑现。

  五、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巴东县电力公司规定执行。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变更协议。

  3、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____________年元月1日至20__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止。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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