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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专题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

2021-01-2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召开本次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农村低保会议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着力改善民生问题,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通过一系列的便民、利民的惠民政策,强力推进扶贫攻坚,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全县农村贫困面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地方财力拮据,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十分有限,与群众的愿望、与和谐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因此,抢抓中省政策机遇,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

  (一)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构建和谐汉阴的重要基础。党的xx大把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写进了党章,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关注民生民利,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成为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是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只有帮助贫困人口稳定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进而实现脱贫致富,缓解发展差距,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缓和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维护每个人的生存权。如果贫困群众吃不饱、穿不暖,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就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社会公平也难以体现。在社会各阶层中,农民生活最苦,生存环境最差,理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农村低保实际上就是农村困难群众的一条“生命保障线”,政府通过必要的救助,保障农村贫困群众衣食无忧,可以让农村困难居民从此和城镇困难居民“同享一片蓝天”,让他们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施农村低保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更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我县自然条件差,历史欠账大,贫困面还比较宽。目前,全县未脱贫人口还有5万人,五保对象3500人,年人均纯收入在693元以下的还有2.7万人,他们的生活还相当困难,加之我县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各种灾害需要救助的人很多,救助对象多,且居住分散,保障资金发放难度大。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率先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对因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稳定的生活救济,保障农民群众逐步过上宽裕的生活,既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定决心,加大投入,扎实推进。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规范程序,公正办事,尽力让最需要保障的人都能享受到低保政策的阳光。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各项工作

  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省市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保障资金从10月1日起按季度发放到农村贫困群众手中。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

  (一)科学制定标准,实行分类施保。科学合理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是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依据。如果标准过高,财政难以承受,也容易使一部分人产生依赖思想。如果标准过低,不能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低保制度就达不到保障效果。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公布的温饱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要求。根据我县农村居民吃饭、穿衣、医疗、上学,适当考虑用电、燃料、通讯等费用的实际,县上确定今明两年我县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693元,补差标准年人均补助不低于300元。根据前期摸底测算,全县总的保障人数应控制在农业总人口的10%以内。由于川道、浅山、中山、后高山等不同的自然条件,农民人均收入差别较大,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口比例应有所区别。我们确定川道的平梁、城关、涧池、永宁、蒲溪、双乳六乡镇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9%以内;浅山的观音河、龙垭、铁佛寺、田禾、漩涡、汉阳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10%以内;后高山的酒店、双河口、铜钱、石条街、上七、双坪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12%以内。同样在温饱线以下,农村贫困居民的实际贫困程度差异很大,为此,我们在执行中一定要分类施保。对痴呆傻残等民政救济对象要予以重点保障,补差标准相对要高;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要纳入保障范围,但补差标准应该偏低一些。已享受农保五保待遇的不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分档补差一定要简便易行,不可太多太细,难以操作。

  (二)合理确定对象,务求应保尽保。保障对象的界定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要求以家庭收入为依据,但是实际上家庭收入的核算很难操作。农村贫困居民量大面广居住分散,派干部逐家逐户计算家庭收入不太现实。农村家庭收入结构比较复杂,即就是核算出了家庭收入,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很难把握。为客观真实反映家庭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必须把握以下环节。首先要依靠群众。村民民主评议要把握好参与人员范围,人员过多,人多嘴杂意见难以集中,人员过少,评议结果很难保证准确、公允。因此,村民民主评议要由村干部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人员7—9人为宜。决不可能搞村干部等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正确对待本人申请。农村低保原则上要求户主本人申请。实际上,农村好多智障、残疾群众,他们是最穷、最需要帮助的人,对他们来说书面申请有困难。如果单以本人未申请就不纳入保障,势必造成最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这就违背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初衷。因此,对无申请能力的,村委会要代为申请,乡镇民政所对这类情况一定要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既不漏人又不出现冒名顶替。第三要严格审批公示。村民评议出的结果一定要张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入户核实家庭收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委会盖章和村民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申请低保必过群众关”,既要防止人情低保,又不能漏掉最需要保障的人,做到应保尽保。

  (三)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做好资金保障和管理,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关键。一要稳定资金来源。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为确保农村低保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省上要求,市县财政必须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农村低保资金,这是一条刚性政策规定,县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严格按省上规定将配套资金筹措到位。二要规范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按照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足额安排好农村低保资金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凡按预算列入低保专户的资金不准挪作他用。要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要实行社会化发放。要严格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由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登记审批名册和拨款报告提供给财政部门。经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给农村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季度足额发放到户。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为农村低保户提供及时、周到、便捷的服务,通过开设代理网点、增设低保专门窗口等办法,确保低保资金方便、快捷地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低保户领取保障金原则上不准代领,对确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可由乡镇民政所委托村委会代领。

  (四)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只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才能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各乡镇要积极适应低保工作需要,严格执行《汉阴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确保低保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操作办法要简捷,具体制度设计要周全。在操作程序上都要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审批政策、申请对象、低保标准、救助水平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乡镇要通过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村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并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建立贫困家庭档案,录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在对象管理上,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孤寡呆残的保障对象,其家庭成员收入变化不大,只需随时掌握增减员情况,实行长期保障,可两年审核一次;对于一般保障对象实行半年审核一次。经核实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应及时停止保障。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资金有升有降”。

  三、强化责任,确保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平稳推进

  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存权,意义重大,必须要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倾注精力,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农村困难群众大都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这给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宣传、广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的各项政策,真正让农村低保这一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深入民心。各乡镇和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印发宣传单、选派联络员、召开村民会议、办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宣传低保政策、条件和程序,把低保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真正让农村广大群众熟悉政策,了解政策,积极参与。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长既是农村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更是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代言人,务必要把这件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将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落实,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低保资金。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实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扶贫、农业、统计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准确提供农村贫困户扶贫档案和资料,做好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协助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认识到农村低保是一种义务和责任,要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广施爱心的具体行动,带着对贫困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农村低保各项工作。对象确定要公平、公正,分档补助要注重实际,工作程序要简单快捷、方便群众。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农村低保工作由乡镇、村两级来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建立强有力的农村低保工作班子。民政部门和各乡镇都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指导各村委会组建低保评议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构建起规范的管理平台。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切实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农村低保金是贫困农民的“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地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优亲厚友和人情低保等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人员参与套取低保资金的一定要从严查处。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流程正确、措施到位、进展顺利。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尽力为群众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和监督举报提供方便。

  同志们,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为动力,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尽职尽责,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帮助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为构建和谐汉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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