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水岸欧韵一期 ]楼宇内的一至三栋楼内的电梯厢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情况: 水岸欧韵一期
项目名称:1、2、3栋楼内6部电梯广告
楼宇性质:商业住房
地址: 南溪区西城新区
电梯数量: 陆 部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刊登广告的范围为: 水岸欧韵一期 小区一至三栋楼内的 陆 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 壹 块,共计 陆 块。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装饰广告费为:每部电梯厢 伍佰元整,共 陆 部电梯,每部电 梯共安装壹 块,全部电梯厢合计支付 叁仟 元整。
2、支付方式: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5个月 , 自 20xx 年 元 月 1 日至 20xx 年 5月 31 日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电梯厢内刊登的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厢有独家广告发布权。对发布信息的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2、为保证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3、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不违反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甲方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
协议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2、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实施改进方案。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 水岸欧韵一期 小区一至三栋楼6部电梯厢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享有电梯厢广告发布权。
2、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甲方有义务确保电梯内乙方装饰刊登的广告不被撕毁或被偷窃、遗失。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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