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经纪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证》编号: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经纪方(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丙方的介绍和见证下,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 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平米,室内附属设施见附录。
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已对该房的相关附属证书及甲方的身份证件审查确认。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作为 用途使用,在租赁期内,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用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免除乙方 天的租期作为乙方的改造房屋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限。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许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季□半年□年,租金以□月□季□半年□年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其中第一次支付应在乙方接受该房之日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后应出具收条。
2.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 □□□□ □□□□ □□□□ □□□。
五、其他费用:
1.甲方应将乙方接受该房屋之前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全部付清。
2.乙方承担该房屋租赁期内产生的各项费用,具体为: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并将缴费清单的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房租,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有权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
3.该房屋在非因乙方过错使用的情况下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及承担维修费用。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或产权纠纷;如遇房屋出售,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修缮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2.如遇甲方将该出租房屋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爱护使用该房屋,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结构、装修,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将该房屋转租。
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并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5.乙方因过错使用,导致的房屋毁损,有修复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对于该房屋的附属设施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
八、押金及违约责任:
1.乙方自接受租赁房屋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 ),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如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每日按照月租金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如乙方逾期交纳房租金,每日按拖欠租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2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而擅自要求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
5.遇到政府决定拆除此出租房屋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其它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相冲突的,以补充说明为准):
十一、中介费用承担: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费用(大写) 元,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费用(大写) 元。
十二、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丙方执一份留作公安机关备案,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室内附属设施清单
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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