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师德师风工作,全面提高师德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严格落实《X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及县教育局制定的《进一步加强小学教学的若干规定》,全校教师向学生、家庭及社会承诺如下:
1、不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及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上无备之课、擅自停课、缺课和不批改学生作业,严禁上课迟到、早退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
3、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不酒后上课或找学生谈话,严禁在校内打麻将、打扑克及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及为个人提供服务。
6、不举办以收费为目的的补习班、辅导班,坚决杜绝有偿家教。
7、不强行推销、统一办学生保险以及音像制品、教辅材料、学习用具、生活用品。
8、不私自向学生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9、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0、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
11、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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