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债务受让方):
乙方(债权方):
丙方(债务转让方):
一、债务受让人、债权人与债务转让人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时,各方应认真阅读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让协议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债务转让协议必须由债务受让人、债权人和债务转让人亲自签章(一方或多方是单位的,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三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三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债务转让协议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债务转让协议的附件,与债务转让协议一并履行。
甲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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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日期: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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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日期:
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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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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