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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合同(有担保)

2021-09-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首部基本条款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贷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为抵押权人。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二、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诉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算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 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三、抵押物的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乙方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发放贷款。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权消灭。

  (2)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可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终止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担保物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对偿还的贷款本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自身过错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款项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迟延付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继续按约履行借贷合同。

  (2)甲方如未按《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还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有关合同费用的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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