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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问题整改措施

2022-09-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全面推进我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促进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xx〕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xx〕27号)和巴中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xx年党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为企业需要、受党员欢迎、被职工拥护、让业主支持”的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巩固和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从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出发,根据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及其党建工作的特点,坚持“因企制宜,实行分类指导,落实党建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的原则,按照“规模以上企业抓巩固、规模以下企业抓拓展、有党员的抓组织和工作覆盖、无党员的抓党员和党建工作指导覆盖”的思路。力争20xx年12月底,全县有党员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达到100%以上;没有党员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和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依据党章规定,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党的活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支部,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没有党员的,通过党群共建、挂靠管理等方式,为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之前)

  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立工作。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全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基本情况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企业经营地及组织关系隶属。明确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全面宣传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

  (一)抓组织设置

  对于有党员的,采取三条措施,加强党组织建立工作:

  一是单独组建。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符合建支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党内有关程序,在20xx年11月前全部建立党组织。

  二是联合组建。党员人数不足3名,暂时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规模适中、企业数量适度、地域相邻为主、行业相近为辅”的原则,与其他非公企业建立联合党支部,同时通过推荐党员工作、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临时党支部等多种办法,实现对零星分散的非公企业党员的集中管理。

  三是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从党员干部中挑选60名熟悉企业党建工作、政策水平较高、实际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党建工作指导员既要成为帮助企业发展新党员、组建党组织的指导员,又要成为企业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宣传员,还要成为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的协调员。与党建工作指导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相关激励保障措施,督促指导员认真履行职责。

  (二)抓工作覆盖

  对于企业中没有党员的,采取四条措施,抓好工作覆盖。

  一是党群共建。对于没有党员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抓好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组建工作,依托工会、共青团组织及其活动,增强与企业和企业员工的联系。抓好党员发展,把企业工青妇组织负责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把那些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是挂靠管理。(1)上挂。把没有党员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起来,同他们一起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党员发展等各项党建工作。(2)下靠。以“属地管理”为主,主管部门和乡镇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村企、社企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企业党建工作由所在部门、乡镇、社区共同管理,解决企业自身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是建立临时党支部。结合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及时调查、发现企业中的流动党员,对于有流动党员的企业可以采取建立临时党支部的工作模式,开展党的工作,使流动党员能够过上党的组织生活。

  四是选派优秀党员到企业工作。对于没有党员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加强与企业法人代表的沟通,积极选派、推荐优秀党员到企业工作或临时兼任党的职务,待条件成熟时帮助企业成立党组织。

  3、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新建立党组织情况登记表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在全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党组织建立及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任务是:

  (1)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对具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及时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党组织;对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及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开展党工共建、党建带团建,依托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做好向企业推荐、输送优秀党员的工作,为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2)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指导企业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做好企业法人代表的思想引导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积极支持在本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鼓励他们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联系和服务企业员工。加强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骨干员工的接触交流,了解掌握思想动态,教育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夯实群众基础。

  3、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加强工作沟通。定期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汇报会,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集中进行研究解决。

  4、加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指导企业认真选配好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配强党组织书记。企业中没有合适书记人选的,可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办法从非公有制企业外部物色合适人员。

  5、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代表的思想引导工作。把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代表,作为推动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重要措施。引导企业法人代表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在本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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