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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车辆运输合同

2020-05-2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将生产的产品的公路运输方面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基于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的种类和特征:

  1、货物名称:_____等产品

  2、运输种类:____产品在公路汽车运输以及吊卸

  3、合作项目:甲方按销售任务制定运输计划后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乙方用运输车将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安排吊车安全的卸到甲方客户工地人员指定位置堆放。甲方厂内驳或装船,以及运程在1公里范围内的运输装卸,统称为驳桩。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特别安排车辆或吊机进行退桩或驳桩。

  4、风险承担:乙方车辆必须处在有效的保险期内,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厂内货物装车完毕,物损风险即转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起,物损风险即转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签收的回单期间,可视为物损风险依旧由乙方承担。乙方物损风险承担期间发生的物损,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装载标准和货物运输验收方式

  1、方桩运输需按照甲方公司技术部门的方桩装载要求进行装载支点加工及搁置,装载支点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运输方桩到达工地卸桩时,所卸方桩堆放不允许超过二层。

  4、每车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三、发运量及到达地点期限

  1、甲方当日提供次日的大概的发运量数据。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结合乙方意愿。

  2、甲方当乙方必须次日九点前送往工地。逾期的发运单必须退回甲方。如因乙方的逾期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有所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本生产基地的设计生产能力万米/年,按照平均比重约计吨。其中需要汽车运输的比例约占70%,即大概的运输量在吨左右。该数量同时受市场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甲方本生产基地生产需要汽车运输的货物,均由乙方承运;但如乙方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要求,或者乙方承运能力不足,甲方有权选择新的承运商和乙方一起承运甚至终止本合同。

  4、当日发运单回执,在签收后,必须于次日17:00之前送至甲方指定人员,并做好签收工作。

  四、运输单价以及零星附加作业结算单价

  1、输运区域名称及单价结算

  注:上表单价包含吊机费用3元/吨,如甲方客户工地自备吊机,则针对该工地上表单价下浮3元/吨。

  上表所列单价中已包括:过路、过桥、油费、卸桩、税金、过境、保险及运输过程中必然或偶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在运输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运损失或延误发货,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新增区域运价依据表一相关公里数双方协商具体确定,并以书面形式作为上表的增加。

  2、运输重量的结算按图集内各规格型号方桩的理论重量计算,随车附属品如桩尖,接桩材料及工具等不计重量。甲方保证乙方每车运输量不低于50吨,低于50吨按50吨结算,乙方对50吨以上货物不得推托不装。有货情况下,乙方装货数量在50吨以下的,甲方不予上述补助。

  3、工地有退桩要求时,按15吨为基准,不足则不予任何补贴,超出予以半价补贴;如属必须派空车至工地运回退桩的,甲方按正常运输予以结算。如本可避免但由于乙方未配合造成的必须出空车运退桩,则甲方不予该类补贴,相应退桩数量记入该项目退桩总数量。退桩须办理《工地转运确认单》手续,并以该单据为依据。

  4、非乙方原因,工地有驳桩要求时,乙方接到甲方调度驳桩指令后进行驳桩,同时涉及到吊车和车辆的使用,甲方支付乙方300元/车补贴,光涉及到车辆的甲方给与乙方200元/车补贴。光用吊车的甲方不做补贴;但如所驳桩非乙方承运的,且光用吊车驳桩的,甲方给与乙方3元/吨的补贴,但单次驳桩数量在5节之内的甲方不予补贴。每次驳桩工作完毕后需补办《工地转运确认单》手续,并以该单据为依据。

  5、甲方厂内短驳、装船以及运距在1公里范围内的非运至施工工地的运输费用不包卸按3元/吨结算;包卸按5元/吨结算。运距超过1公里非运至施工工地的运输费用,双方协商运价并书面确定。

  6、若一天内单个工地发货数量为一车的,又需吊卸的,并且吊机由乙方负责的,甲方额外给予乙方200元/车补贴。二车以上含二车不做补贴。

  五、甲方义务

  1、每个项目运桩前,甲方必须将该施工工地的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收人及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如有要求,甲方必须派员随同乙方至工地了解实际情况,并介绍乙方和施工工地相关人员如负责人,签收人等认识,以方便后续乙方的业务操作。每次运桩前告知乙方运输产品的规格,长度,数量以及装货地点。通知方式以短信或传真为准。

  2、甲方每天点之前出具发货计划给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当日的运输车辆。发货量在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没有通知,乙方可免予承担运力不足的责任。

  3、当乙方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要和施工工地现场人员沟通时,甲方应当积极和工地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并协助乙方人员进行沟通。

  4、甲方尽量提供场地供乙方停车、提供办公室、提供乙方驾驶员以及乙方其他人员休息以及工作,并提供该办公室的使用规则,供乙方遵循。如乙方未遵循,甲方可随时收回。

  5、甲方针对乙方的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提供施工工地以及其他单位针对车队的反馈意见,供乙方改善,并作书面记录,供乙方查询。

  6、每次运输款结算,甲方只针对乙方指定人员结算;相关货款只支付到乙方帐户。

  7、乙方在合同期内工作出色,甲方将在年终给予乙方适当奖励,并优先考虑续签合同。

  8、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第三方造成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配合乙方共同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服务承诺

  乙方本着,安全第一、服务到位的理念,为甲方做好产品托运服务工作:

  1、乙方运输前针对每个项目都去工地熟悉路线和地形,便于运输。同时应与甲方、现场调度人员及现场甲方指定签收回单人员相互熟悉。由于工地内道路问题造成驳运桩所产生的费用,不要求甲方补贴。特殊情况,可向甲方协商。

  2、乙方每天的承运能力在车以上,乙方运输车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按时到达指定装货地点,按甲方现场要求进行装货,并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乙方必须达到甲方每天出车计划数量的90%以上,低于90%,乙方自愿承担200元/车的罚金给甲方。

  3、乙方用运输车辆将货物运送到卸货地点后,吊机必须及时到位,并按现场施工人员指定位置堆放,操作时一定要服从现场施工人员或甲方现场管理员的指挥。货到装卸地点后,乙方吊机需在2小时内抵达,如超过两小时并引起甲方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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