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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反担保书

2020-04-22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申请人:东莞市*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法定代表人: 电话:0769-

  被申请人:广州市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法定代表人:黄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人民币1173655.27元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财产保全申请,望贵院给予裁定。

  此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东莞市*有限公司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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