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深化同建同治工作,给市民营造一个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广大市民的要求,我公司特做出以下要求:
一、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车轮夹泥,车厢顶盖应关紧保证车厢密封,严禁发生抛、撒、滴、漏现象。
二、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实行“七不上路”:品行不良好、证照不齐全的驾驶人员不上路;车辆无牌无证不上路;车辆轮胎及车身未冲洗干净不上路;车辆未捆绑覆盖、密闭运输不上路;车辆超限冒装不上路;“马槽”车辆不上路;老化车辆及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不上路。
三、必须确保车辆合格、手续齐全,有独立的车队;按要求设立办公场所、停车场。
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运输倾倒。
五、设置合法建筑渣土消纳场,确保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
六、渣土现场必须及时清运,不得耽误甲方的施工进程。
七、结款方式为每月结算。
八、如发现乙方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合理处罚。
注: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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