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谈判的谈判特点
(1)合作性与冲突性:合作性表明双方的利益有共同的一面,冲突性表明双方利益又有分歧的一面。
(2)原则性和可调整性:原则性指谈判双方在谈判中最后退让的界限,即谈判的底线。可调整性是指谈判双方在坚持彼此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向对方做出一定让步和妥协的方面。(3)经济利益中心性。(1)货物的数量条件;(2)货物的质量条件;(3)货物价格条件;(4)货物的交货条件;(5)货款的支付;(6)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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