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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服务合同汇编

2023-06-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用户提供在线咨询和电话外呼服务,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

  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由双方商定具体合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在京东平台运营的 商家提供在线咨询和电话外呼服务。主要包括:对应商品的在线咨询解答、售前咨询导购、电话订单催付、货到付款确认及售后问题处理等各项业务。

  第二条 合作期限 一般时间是一年,具体可由双方商定

  月日至

  第三条 服务标准

  3.1 服务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 7*15H 在线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为:9:00-24:00;

  乙方为甲方提供 7*9H 电话外呼服务,服务时间为:9:00-18:00。

  3.2 服务指标 看甲方需求选择,

  在线接起率:

  满意度:

  第四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信息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分为基础服务费与增值服务费。

  每位在线客服每月基础服务费用为5000元人民币(含税),每月增值服务费用=增值部分促成销售额*扣点系数。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人数按每月实际人数计算,扣点系数由双方沟通后确认。

  4.2 支付期限:在该合同期限内,甲方需要支付乙方的费用的时间以季度为结点,由乙方在每季结束后5日内为甲方出具《项目结算单》。支付期限可按月按季,根据甲方需求

  4.3支付条件:

  4.3.1 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项目结算单》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结算单后,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定服务报告表并完成服务费支付。

  4.3.2 乙方收到甲方的服务费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信息服务费)给甲方。发票内容和类型可根据甲方需求而定

  4.4乙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

  账 号:1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 每月客服的预计承接人数由双方沟通后启动运营。在大促或任何商家活动期间,若甲方在预计人数上需要增加,请在活动开始两周前告知乙方,双方知晓确认后则增加人数进行运营。若因为未告知增加人数导致运营指标未达标,乙方不承担责任。

  5.1.2 乙方提供服务的客服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得到甲方确认培训通过后方可上岗。对于不能胜任岗位的客服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更换。

  5.1.3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及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参数、商家基本信息、系统操作方法及相关信息等,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及商家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1.4 如因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商家基本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等导致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收到消费者投诉、行政处罚或甲方收到消费者投诉、行政处罚、媒体负面报导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咨询服务,如不能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则乙方应在30日内整改以达到合同约定服务标准;如服务标准未能整改成功,惩罚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沟通商定。

  5.2.2 乙方需提供话务职场、办公耗材,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用和其他日常运营费用;

  5.2.3 乙方应履行本协议配置服务人员,以使得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符合协议所要求服务标准;

  5.2.4 乙方应每周按照双方约定的模板提供服务报告,并与甲方就服务情况进行电话会议沟通;

  5.2.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商品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及自设的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乙方员工

  以外的他人使用。

  5.2.6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商家信息等,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及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2.7 如因乙方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乙方通过EMS方式将通知书邮寄至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地址)通知甲方,本合同自甲方签收之日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期内合同总金额的 0.5 % 的违约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及违约金均可从甲方支付给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货款及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同时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6.2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中止、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期内合同总金额的0.5 %;

  6.3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应在该赔偿事项、违约行为发生后5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乙方;

  6.4 对于甲方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违约金的,乙方有权自其应当支付给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部分乙方仍有权追偿;

  6.5 除合同约定及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得无故解除或终止合同。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甲方保证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

  7.2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提前免除保密义务,本协议项下甲方的保密义务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完全丧失时终止;

  7.3 若甲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7.4 乙方获得的甲方客户资料,不得泄露。如发生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7.4 本合同规定的上述保密条款构成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保密约定,本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从而造成本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EMS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大兴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人(签章):

  甲方地址: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章): 乙方地址:日期: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

  附件一:

  保 密 协 议

  甲方:(以下简称“接收方”)

  乙方:(以下简称“披露方”)

  鉴于接收方拟与披露方建立服务合作关系,而披露方将因此向接收方披露本协议定义的保密信息。为保证此类信息不被未经授权地披露、使用,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如下条款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保密信息:属于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专有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拥有或持有的、不为外界所公知的、与披露方或披露方的关联公司业务、服务、产品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由披露方或其关联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前或之后披露给接收方

  (1)所有商业信息/数据、计划、策略、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和战略、员工名单、员工福利计划、人事事务、顾客清单/数据、市场信息、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方法、财务信息、或关于财务计划的信息、关于为资本结构和流动性需要制定的当前规划以及选择性的考虑等相关的信息、任何客户合同或关于某客户合同的提议、投资者信息、关于任何研究或试验计划的测试数据、在制品、现在或将来的产品;

  (2)所有计算机程序(包括目标和源代码)、软件程序、系统书面记录、技术诀窍或创意,以及运算法则;

  (3)所有用户手册、系统文档、保密报告、通信、备忘录或与前述第(1)款和(2)项描述的任何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和投标文件、述标文件等;

  (4)接收方在履行与披露方间任何合作时,接触到的第三方提交给披露方的任何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以书面、口头、图形、电磁还是其他任何形式披露。

  1.2 关联公司:一方的关联公司是指由一方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或与一方共同控制同一家公司或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与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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