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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品房出租协议

2022-12-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成都市;位于第__层__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床铺一个、柜子一个、空调一个、热水器一个、桌子一个、电脑桌一个。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电表现为:度;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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