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__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16号)精神和学校的统一安排,现将20__年“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五一”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20__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在此期间,本科生的线上教学活动取消。
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按照5月4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二)的教学安排进行。
二、交通班车安排
20__年4月24日(周五): 校本部—xx校区14:10 xx校区—校本部18:10
20__年4月25日(周六): 校本部—xx校区14:10 xx校区—校本部:18:10
20__年4月26-29日: 停运
20__年4月30日(周四): 校本部—xx校区14:10 xx校区—校本部18:10
20__年5月1-4日: 停运
20__年5月5日(周二): 校本部—xx校区14:10 xx校区—校本部18:10
20__年5月6-8日: 停运
20__年5月9日(周六): 校本部—xx校区14:10 xx校区—校本部18:10
20__年5月10日(周日): 校本部—xx校区14:10 xx校区—校本部18:10
三、几点要求
1.广大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自觉遵守学校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节日期间要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所有学生在接到学校正式返校通知前,一律不得返校,不得参加任何校内外实习实践活动。
2.为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教职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所在地(合肥、,在合肥两地往返须乘坐班车或自驾),确有特殊原因的,须向校区党委履行请销假手续,告知出行方式、行程等信息,待党委批准后,方可出行。处级以上干部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报学校备案。外出尽量采取自驾方式,不乘或少乘公共交通工具。
3.请各单位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妥善安排好有关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20__年4月29日前分别送到党政办公室、保卫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
xx校区管委会
20__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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