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继续与上级部门和支行各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二、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 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整体素质
加强支行干部职工和临时工政治思想、法制、职业道德学习和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技能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不断提高 干部员工安全防范综合素质。
三、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人民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化管理。以防盗、防火、防抢、防骗等各类案件为工作重点,加强管理,不断总结应急演练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风险点,堵塞漏洞,采取各项措施,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发生。
四、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围绕中心支行安全管理工作总目标,结合各自实际,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全力排查及消除管理体系、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确保“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加强对办公楼、本小区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每月检查一次,逢节日一彻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关注员工思想动态,特别是要害岗位人员思想动态,平时多过问和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并力所能及的给他们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心里疏导,防止他们出现过激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落实责任、定期排查、及时化解、妥善处置等方面下功夫,深入各部门了解和倾听群众意见,把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队伍的稳定。
七、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平安始兴”建设
加强与政法、公安部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继续协助公安部门加大对犯罪行为的调查和打击。加强对本县金融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跟踪、调查和监督,对银行内部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隐患,要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坚决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及带犯罪分子性质犯罪团伙暴力侵害金融机构等严重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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