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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金坛市物价局部署开展的“价格服务进超市,治价惠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推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促进企业自身健康发展壮大,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向全市经营者发出“价格诚信我先行”的倡议书。倡议内容如下:
一、模范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坚决抵制和反对利用明码标价和其他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公平交易的市场价格秩序和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强化内部价格管理。推行价格诚信,打造诚信品牌,健全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价格自律意识,争当模范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表率。恪守“信誉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商业道德。正确使用经营者的定价权,运用合法的市场营销手段,取得经济效益和诚信经营“双赢”。
三、依法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真实、准确、规范标示所出售商品的名称、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降价销售商品时,使用降价商品标价签,并标明降价原因、降价时间以及原价和现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四、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在经营中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杜绝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等现象。不搞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虚假折扣、虚假馈赠等价格欺诈行为。杜绝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手段,使数量和质量与价格不符的价格欺诈等行为。
五、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加强职工队伍素质建设。认真接待和处理每一位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妥善协调解决价格矛盾纠纷,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计量准确、质量合格、服务优良的商品和服务。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加“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放心消费商场”创建活动。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认真接受广大消费者、新闻单位、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到价格诚信我先行,为建设“和谐金坛”作出积极贡献。
倡议人: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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