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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2021-11-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中国水电总公司

  乙方:海南弥赛亚投资有限公司

  为拓展海南建设市场业务,甲方确定在海南设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区域:海南省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甲方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十五年。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叁千万元。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海南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打下基础。

  2、 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指标:第一年度上缴底数为每年二十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多少都要保证),第二年度上缴底数为每年二十五万元人民币。第三年度及以后上缴底数为每年三十万元人民币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六、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在海南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并办理“省外建筑企业入琼分支机构备案”和中标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负责提供乙方在海南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海南省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为乙方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由于海南省住建厅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定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总报总公司备档总公司及时配合乙方签定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2. 按照海南市场需求要为乙方在海南开立甲方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海南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乙方财务人员使用在海南开立的一般账户银行印签章。乙方没有项目投标和无工程实施时,印章交甲方保管。

  3. 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4. 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如果项目业主要求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完税证明,则全部税收有乙方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验收乙方完税证。

  5. 根据中标内容甲方应开具银行保函的: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6. 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如果乙方需要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社保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手续。

  七、乙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6、乙方承包经营的合同,原则上由乙方自己签订,若确需甲方法人签订的,乙方邮寄到甲方或邀请甲方法人到乙方承包项目所在地与业主签订,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为分公司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由乙方出资购置。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安全工程师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账,保函和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其他约定:自本合同签订后,分公司在海南使用总公司的一般转帐帐户,甲方在海南分公司的承包经

  3、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乙方进行诉讼,甲方协助乙方保护乙方的利益,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

  九、合同终止结算:

  1、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由有权向乙方追偿。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协商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甲方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及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账户。分公司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为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做为出资方式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

  十、其他: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预付给甲方十万元承包经营费定金,待甲方办理完毕成立分公司及各种入琼各种备案手续为乙方在海南设立总公司一般转帐帐户后,三日内将第一年度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经营年度承包经营费用收据。本协议乙方领取《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设立总公司一般收支转帐帐户乙方能正常使用开展投标业务并向甲方缴纳年承包费用后合同生效。

  十一.附件: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人签字(加指印) 法人签字(加指印)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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