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昌邑区土城子乡中学混凝土施工工程确定由乙方施工修建,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两部分组成:
1、教学楼南两个篮球场地,共1024平方米,厚度为15厘米。
2、教学楼北侧水泥路面,共( 1576.74 )平方米,厚度平均为17厘米。
二、承包方式
该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且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经甲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规范施工方案;
四、工期:从20xx年( 7 )月( 29 )日到20xx年8月18日,共( 20 )天。
五、设计变更
该工程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变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方能实施。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做好施工期间的外围工作,提供水源、电源及工人临时
七、工程造价与资金支付
经双方协商,工程造价按每平方( 63.5 )元计算,具体支付方式,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在二年内付清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乙方对本工程必须调集充足的人力和设备,确保施工安全,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返工费用全部自负。
甲方必须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附:因天气、停电或外部因素影响造成停工,施工时间往后顺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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