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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除名劳动仲裁申请书

2024-05-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申请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编码:,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王_________,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编码:,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硚劳_____字[20_________]第_____号_____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_____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2、_____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20_________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_________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_________年11月份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劳动_____,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_____请求已明显超过了_____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_____

  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_____程序违法。

  在_____开庭前,申请人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_____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_____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_____程序规定的。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_______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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