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修建政法小区过江人行桥的提案
提 案 人:郭 铭 政协汶川县委员会
杨 威
倪明高
王学军
马 珣
姚正江
王 梅
蒲吉林
内 容: 灾后重建,政法部门办公地点规划建设在“太阳岛”(原地名),单位地处213国道旁,日常车流量大,住在县城的职工上下班路远,途经姜射坝S形桥,桥面很窄,存在安全隐患;近期新建成的堡子关健身步道不能跨江与西羌文化街相连形成环形线路存在遗憾,早晚进行锻炼的群众在姜射坝S形桥上行走存在危险。
建 议:1、建设政法小区跨江人行桥,解决职工上下班、群众锻炼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2、县委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研究决策,将惠及广大群众的工程项目纳入20xx年计划;
3、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论证、立项、勘察、设计、建设,在住建局与水文观察站之间选点,建设跨江人行桥,并与堡子关健身步道巧妙相连,为在政法小区上班的广大职工和锻炼身体的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保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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