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领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干部和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经过不懈的努力,在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财政事业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全市财政跨上了新的台阶。今天,我将财政班子所做的主要工作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任职以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聚精会神抓经济、开拓创新谋发展、执政为民建小康”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200*年的6482万元,增长到200*年的8800万元(预计数),年均增长6.31%;一般预算支出从200*年的16409万元,增长到200*年的25521万元(预计数),年均增长9.24%。
2、财源建设不断巩固,财政发展后劲明显增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主体财源,将重点财力向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方面倾斜。积极筹措资金,奖励纳税大户,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制定《塔城市财源建设规划》,明确“”时期财源建设的总体思路,并对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及发展方向进行了总体规划。
3、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专项资金7615万元,积极实施了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项目。大力支持中低产田改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部免征农牧业税,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不断强化税费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财政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全面落实财政补贴政策。规范政策性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及时足额发放粮食补贴7799万元、退耕还林补贴3142万元、良种补贴320万元、大型农机具补贴150万元、抗震安居补贴258万元;向五乡一镇现役军人、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532万元;为各乡镇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两证”补助金250万元,同时还安排转移支付资金519万元,保证了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支出。继续落实国家对农村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支持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捆绑使用”支农资金,不断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了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4、科学合理调度资金,有效保障重点支出。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方针,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268万元,再就业资金1416万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7313万元,医疗保险金5153万元,失业保险金499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659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教育投入,累计投入资金17562万元,使年教育投入增长比例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投入医疗卫生建设资金1**8万元,确保抗击“非典”、应对禽流感疫情等“突发事件”资金需求,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20442万元,支持城市道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专项资金4314万元,保证公检法司支出需要,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局面。积极调度安排资金,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岗位津贴、奖励工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5、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编制质量得到逐年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全市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并实现了支付的网络化运行;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深化财政资金管理,使政府预算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积极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实现财政与代理银行的网络连接,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不断扩大征管范围,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其他非税收入纳入非税系统管理,提高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采购资金由20xx年的420万元增加到*年的975万元,年均增长18.35%;推进农牧场税费改革,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农牧场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推进“金财工程”项目建设,使财政体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大力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办法,充分调动乡镇理财的积极性,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促进了基层政权建设。
6、建立内审机制,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的财政内部监督机制,我们着重抓了三个方面:一是思想教育。我一直把建立良好的道德规范作为长期教育的基本。总结经验教训,树立正面典型。通过主题教育、先进性教育等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增强抗腐蚀能力,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脚”。二是深化财政监督改革,化解财政风险。财政监督跟着政策走,跟着改革走,跟着资金走。实行全过程监督,将监督延伸到预算编制、收入解缴、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三是制度建设。财政局内部资金实行了总预算会计制度,将局内各部门(科室)的资金,不分来源,统统纳入财政国库,由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支付,并做到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批钱。长期以来,坚持财务内审制度。市局组织有关科室,每年开展一次内审,对乡镇财税所每两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财政监督的种种实践,有效地规范了收支行为,控制了各项支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有效地制止了不正之风。
二、坚持廉政勤政,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作为经济综合部门,自身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这些年来,我们能够牢记肩负的责任,坚持正人先正己,以身作则,带头廉洁从政,严格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一是抓党廉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同时,组织人员对局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有效地促进了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
按照全市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廉政建设,遵守财经纪律,经常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整顿干部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落实。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立场坚定,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部署。同时,我也非常注重机关勤政廉政建设,提出要将市财政局打造成“廉洁、高效、文明”的机关。在局机关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部目标管理办法。每年年初,由我分别与分管局长、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部目标管理责任书,我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两个务必”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了“外树形象、内炼素质”和争创文明机关的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二是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将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我局抓纠风工作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落实四个长效机制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为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服务。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抓纠风工作的整体合力。
在工作中,财政局未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未发生违背纠风工作要求做出错误决定;未出现发生违背纠风工作要求的问题不及时纠正而由上级纠正的现象。
三、存在问题与今后努力方向
近年来,财政局领导班子能够尽心尽力,认真做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
一是财政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虽然年年细化,但各部门在资金使用中还存在不平衡现象,对资金使用的全方位监督还缺乏力度;二是由于财力的不足,财政对“三农”的支持、用于支持市域经济发展中“瓶颈”问题仍然感到力不从心。财政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但离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要努力提高班子的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继续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xx大工作报告,学好财政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服务经济建设,确保财政促进经济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监督机制。从全局而言,财政预算编制要不断细化,逐步实行“阳光财政”。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要开展绩效评价和跟踪监管;政府采购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重点强化监督和服务。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保证农村卫生、医保、教育、科技、农田水利公共设施项目的财政支出需要;财政支出要在严格监督的前提下,进一步方便部门单位,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要积极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加速推进全市经济发展。要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使财政事业发展不断迈向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这次财政工作述职评议,既是组织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班子成员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构建和谐塔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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