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婚,希望以协议的形式就双方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等事项进行约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婚前财产的约定
1、甲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存款: (3)股票、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4)债券: (5)其他财产:
2、乙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3)其他约定。
第二条 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
2、甲方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 权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条 债务
2、甲乙双方婚后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 负债,由双方共同负担。
3、双方婚后借债应事先协商一致,任何未经双方协商幵书面同意的用亍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均为举债方一方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偿债责任。
4、一方单独举债,事后由夫妻另一方追认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5、其他约定。
第四条 夫妻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 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归属一方的个人财产由财产归属一方进行管理和处分。
3、任何一方丌得隐藏和转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隐藏和 转移行为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或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
4、关于夫妻财产管理和处分的其他约定。
第五条 日常开支
1、家庭的日常必需开支(粮油、水电、煤气、固定电话等支出) 承担。
2、重要开支约定:
3、关于日常开支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忠实。
2、双方不得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遗弃对方及其他家庭成员。
3、双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4、一方对己方的父母尽赡养义务,对方应当不给支持。
5、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自双方办理完毕结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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