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翠湖名都一批防盗(火)门的购销、安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产品品牌、数量、价格、规格及金额
1、总计价款为人民币陆拾肆万贰仟肆佰伍拾元整(¥642450元)。以上价格包含产品货款、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消防验收、售后服务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2、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及其他手续,乙方保证防盗(火)门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3、进场交货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
4、保修和维护:对所订购的各类保修期一年,保修期从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维修相应时间6小时,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修,所支出费用由保证金扣除。
二、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产品下单后三天内支付该货款总额的10%的定金给乙方。
2、工程安装完后,剩余货款一年内分批付清总价款至95%给乙方。
3、余5%款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4、产品进场须携带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及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出据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消防部门出据消防等级合格证,同时须达到乙方报价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5、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后甲方方能付款。
三、交付方式
乙方自行组织包装、运输直至送达工地卸车,相关费用自理。
四、工程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产品于 年 月 日前进场 ,于 年 月 日安装完毕。甲方如需调整工期,需提前告知乙方,如非甲方原因,乙方超出甲方约定进场时间及工期,每延期一天按500元处罚。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工程技术资料,提供安装所需的电源,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3)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准时供货,对不合要求的产品及更换。
(2)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3)现场安装人员服从甲方、监理指挥和管理。
(4)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订货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六、合同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打电话,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
八、其它事项
1、乙方应具备销售安全门的资质。
2、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的总额的20%违约金。
3、要求乙方在消防验收合格后加装门铃和猫眼。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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