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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工爱岗敬业发言稿

2021-12-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青年职工:

  大家好!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一切依法办事。法律作为调整公民行为的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时时与我们伴随,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白发苍苍的老人,无人不在法律的规范之中。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因此,在我们的成长路上,法律与我们一直同在。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国家,必须有法律,做到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公民,必须有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安定有秩序,建设顺利进行,人们过上幸福生活。例如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杨善洲,一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61岁从保山地委书记岗位退休,立志荒山造林,经过20余年的艰难苦战,把昔日山秃水枯的荒山建成草茂林丰、满目苍翠、泉水常流的大亮山林场,又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新时期领导干部楷模孔繁森来到西藏,模范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西藏法治社会,促进了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实现了自己“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的誓言,把自己的一生献给雪域高原的藏族同胞。

  为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善治河源”的战略目标,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新一代的青年职工,我们具有远大理想,肩负着建设美好祖国的重任,要实现这个目标,首要前提是遵纪守法,不干违法乱纪、破坏法律之事。为此,我们每一个青年职工在成长路上要与法同行,要学法、懂法、守法。学法,我们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全部法律;懂法,我们要掌握国家法律的精神与;守法,我们要在法律的范围与框架内办事。我们成长路上与法同行,要遵纪守法,理智地对待每一件事,不得冲动、鲁莽,做出不符法律的事;要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不断自律,增强法制观念,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不应该消极妥协,更不应该采取违法的方式解决,而是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各位领导、各位青年职工,实现“善治河源”的战略目标,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法律既是规范公民行为的社会准则,又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武器,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认真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创建法治社会,使我们的社会稳定和谐,每个人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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