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县长
乙方:_________市天富房建集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董事长
为加快______县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提升______县城市建设品位及旅游接待能力,甲乙双方就投资“______县天富大酒店”及“天富花园小区”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天富大酒店、天富花园小区(暂定名)
2、建设规模:五星级宾馆。规划用地面积30亩,房间不低于200间以上;群楼主要以泳池、夜总会、水会、运动场等,附建广场、地下车场等综合服务设施,达到国家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及标准;天富花园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5亩,容积率不高于4.7,(酒店及小区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设计为准)。
3、计划投资:酒店1.2亿元人民币;小区3.8亿元人民币,共计5亿元人民币。
4、投资方式:由乙方全额投资。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一月内完成建设用地征地工作后,依法出让给乙方。酒店建设土地出让金超出伍万元(50000.00)/
亩部分、小区开发土地出让金超出壹佰肆拾贰万(1420000.00)元∕亩部分,甲方一次性奖励给乙方,作为项目建设费用。
1、保证乙方拥有本项所有权及经营权。
2、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3、甲方严格执行毕节地区“星级宾馆”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地、县招商引资及酒店业优惠政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0000.00)人民币作为征地等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在______县开展前期工作,如公司的注册登记、规划设计、地勘、场平等前期工作。
3、协议签订后一月内必须进场施工,并确保在16个月内主体工程完工,整体工程按发改部门备案的时限为准。
4、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项目建成后按规定享受投资收益。
7、依法纳税。
8、享受国家、省、地及______县制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四、履约保证
甲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土地征用并按程序出让给乙方;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及时缴纳相关土地费等费用,
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五、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启动征地拆迁等工作,因甲方主观原因导致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能依法获得建设用地的,即为违约,应承担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按约定期限建设,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属意向性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县人民政府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市天富房建集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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