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 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 房屋面积
该房屋的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自 年 月 日起 日为装修期,装修期内出租房免收承租方租金。
四、 租金
1。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月,水费/立方,电费/度,空调费元/平方米.日。
2、租金支付方式为: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需甲方书面告知,若乙方3日内依然未交纳房租,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甲方义务
1、甲方须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若甲逾期7天以上未交付房屋,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甲方需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壹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办公安全和正常使用。
4、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前,应结清该房屋年月的物业费、水电费、宽带费等相关费用。
5、在乙方正常缴纳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相关费用情况下,若该房屋出现停水、停电及物业服务不到位等现象,由甲方出面与物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若经甲方协调后,依然无法解决,乙方有权终止该协议。
6、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用于装修的设备不予搬走,留给甲方处理,并确保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需爱护使用该房屋,并按时向甲方交付房租,若因转租所产生的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费、收视费、暖气费及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七、 协议终止及解除的约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 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协议规定条款,导致本协议中途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元整,自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本合同开始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将房屋交付乙方开始装修。解除合同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还。
4、双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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