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 项目名称: 门头广告牌
二、 项目内容:(附报价单、图纸)
三、 项目总金额:。
四、 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2、第二次付款:项目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即人民币
五、 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
六、 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
七、 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抗议因素或甲方方案变动时有延误 工期,甲乙双方因协商解决。
5、如甲方另增加项目或项目方案变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方协商另算。
八、 质保期:门头和雕刻字制作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 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72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另因人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九、 如甲方前期款项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后期款项不按合同时间付清乙方可按现行银行利率加收利息。
十、 违约责任: 因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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