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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奶牛厂施工承包合同

2020-02-22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定义

  “业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厂”指在附录_________中指定的构成固定设备的全部机器、设备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于建造工厂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实施的工程。

  “合同价格”指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项。

  第二条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应负责设计、筹划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厂。

  2.除了业主根据第_________条提供的项目和设施,承包商应提供所有为使工厂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工具、设施、劳工和服务。

  3.承包商应根据附录_________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承包商应根据附录_________中的规定为业主培训工厂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

  5.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_________中规定的备件。

  6.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_________中指定的维修设备。

  第三条业主的职责

  1.业主应提供工地,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扰地出入该工地。

  2.业主应按时提供附录_________中指定的物件和设施。

  3.业主将从有关部门获取为工厂建造、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执照和许可证,包括承包商雇员的工作许可证。

  4.业主应按第_________条中规定的合同价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第四条合同价格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格,作为承包商完成该工程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的全部报酬。

  2.合同价格不再上调,完成工种的成本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商定合同价格时应认为承包商已获得全部信息并已把所有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估计在内。

  第五条设计图样

  1.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在附录_________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工厂建造所需的图样,供业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这些图样后一个月内,对图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承包商应对上述图样中的任何缺点、错误或疏漏负责,除非这种缺点、错误或疏漏是因业主书面提供的不准确信息所致。

  3.业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图样和技术资料,收到方应作为机密文件对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将这些图样和资料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目的。

  第六条检验

  1.承包商应该按法律和正常的工程惯例的要求,负责工厂所有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业主有权在任何适当时间对建造中的工厂的材料和工艺进行检验和测试,费用自理。这种检验或测试不能免除承包商在合同中应尽的任何义务。

  3.完工后的工厂应由业主进行检验和测试;工厂何时可以测试,承包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4.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为彻底而有效的检测提供所需要的协助、劳力、材料、电力、燃料、设备、备用品和仪器。

  5.工厂通过上述测试后,业主应向承包商签发一份表示通过测试的证书。检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未圆满解决,工厂不得移交。

  第七条工地

  1.承包商应在工地上提供所有令业主满意的材料、劳力、设备、服务和便利,以便顺利施工和完工。

  2.在总体上得到上述保证的前提下,承包商应提供下列各项必需品:

  a.建筑设备;

  b.工地上使用的运输工具,包括临时道路;

  c.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所需的篱笆、灯光、岗哨以及所有其他材料和服务;

  d.为材料和施工人员(包括业主雇员)提供临时仓库、办公室和其他房屋建筑;

  e.在整个工程移交之前提供电话、灭火设备和急救设备;

  f.供施工人员使用的卫生设备和食堂。

  3.承包商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的所安全及其他条例。

  4.无论何时,承包商都不应在业主的房产及其邻近建筑物、车道和街道上堆积施工用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应从建筑物及其周围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保持工地和工厂安全、整洁,以备使用。

  第八条承包商的工作人员

  1.承包商将自费为其全部工作人员提供饮食、交通及一切必要的便利。

  2.合同签署后,承包商应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全权代表承包商。他将在工作时间内坐镇施工现场。业主向项目经理发出的所有指示,如同发给承包商本人一样,同样具有约束力。

  3.如果业主认为工地上承包商的雇员品行不端、不能胜任工作或有失职行为,可要求承包商将此人调离或更换。

  第九条责任

  1.在工厂被最终验收之前,承包商应对工厂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并自费将其修复,直至业主满意。然而,如果根据本合同,这类损坏的责任不在承包商,而业主要求予以修复,承包商应按业主指示办理,但费用由业主负担。

  2.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而产生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包商应向业主赔偿,并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索赔、要求或费用支出。

  3.如果业主因某种原因遭受索赔或诉讼,而按本条款规定承包商应该或可能对该事由承担法律责任,则业主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以业主名义接手并通过谈判处理解决或能由此而产生的诉讼,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承包商要求,业主应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为处理此类索赔或诉讼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帮助。

  第十条保险

  1.在不限制承包商责任的情况下,承包商将自费投保下列险:

  a.机器设备从工厂交货到目的地的运输险。

  b.为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所的雇员投保雇员赔偿险,或者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投保类似的法定社会保险。

  c.防备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产品责任险,期限到维修期结束,每次事件的金额不少于_________美元。

  d.对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在执行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车辆投保综合汽车责任险。

  2.上述保险单应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代理人为联合投保人。保险单应包含保险人放弃对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及代理人的代位权之条款。

  3.承包商应保持上述保单的完全有效性,直到本合同对其规定的义务解除为止。业主有权随时索取保单、背书、续保和保险费收据的复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业主应有权代表承包商办理上述保险,支付所有相关保费,并从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完工

  1.一俟工厂的全部建设和安装工程完工,承包商应通知业主,并根据附录______的规定进行机械安装完成测试工作,直至业主满意

  2.测试圆满结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完工证明书。在完工证明书签发之前,不得给工厂进料。

  3.如果在建造和安装中出现不影响完成安装的小缺陷,或者在测试中测出不影响工厂开工的缺陷,业主应签发完工证明书,而承包商则有义务尽快修复这些不足之处。

  第十二条最后验收

  1.完工证明书颁发之后,承包商应提前_________天将工厂性能测试的时间通知业主。

  2.为使测试准时开始,业主应按附录_________中的要求提供原料和其他设备,而承包商应按通知的时间开始性能测试。

  3.性能测试将按附示_________的规定进行。测试成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最后验收证明书,证明工厂已从证书签发日起移交业主

  4.如果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承包商在进行他认为必要的调整之后,应在业主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测试,时间由双方商定,条件照旧。

  5.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工厂不得投入商业性运转。如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业主仍可酌情颁发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条件是承包商必须尽快纠正工厂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违约赔偿金

  1.如果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性能测试的再次失败,而双方并无继续重新测试的协议,则对最后一次测试的结果进行评估。承包商将根据附录_________的规定向业主支付违约赔偿费,费率不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___%。

  2.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个月内获得整个工厂的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承包商须根据附录_________的规定向业主每月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_________%的拖延赔偿费,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___%。

  3.承包商应根据附录_________规定的格式开立一份以业主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价格_________%的保证书,作为其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十四条保修

  1.承包商保证,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或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所提供的工厂无设计、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

  2.发现问题后,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现场工作,业主应在_________天内按本条款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现场,业主应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邮件将确证材料发往承包商总公司。承包商应更换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为此,应允许承包商随时自由出入工地,检查缺损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条款。如果承包商因某种特殊情况未能在适当期限内进行双方同意的补救工作,业主有权自行修复,但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3.本保修的先决条件是,业主须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体规定的性能参数对工厂进行装备、操作和维护。如果业主未经承包商同意试图自行修正,则本保修条款无效。

  4.本保修条款不包括因自然损坏的物件,也不包括使用寿命不到_________个月的消耗品或类似物件。

  5.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换任何设备、材料或工艺,则本保修条款的规定也适用于经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材料或工艺,期限为从修理或更换完成之日起1年。

  第十五条专利权和专利使用费

  1.承包商应全力保护业主在使用其提

  供的工帮时免遭因侵犯第三方的专利、设计或版权而面临的诉讼、索赔、要求和各种费用。

  2.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设计、工厂设备的制造和供应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实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也应向终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知要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但是,如果业主在经营或使用该厂或其中任何部分时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应向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条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六条暂停

  1.业主有权随时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指示其暂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个工程,如果暂停期超过_______天,则按合同第______条规定作终止合同处理。

  2.如果业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规定日期_________天内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或者如果承包商因业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误而被中断或拖延了工程的进行,承包商有权暂停执行本合同。

  3.如果工程按本条款规定暂停,承包商有权收取附加费用,以补偿由于此类暂停、中断和拖延,以及本合同的合理延期执行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第十七条合同终止

  1.按照第_________第规定,如果暂停时间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都有权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2.业主可以随时书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应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师出于保护、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装的工程,这类工作仍可继续。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也应立即停止所有正在工地外进行的履行合同的工作。

  3.根据本条款和第_________条规定,合同终止后,承包商有权收取下列费用:

  a.与所完成的工程和劳务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b.与已完成但未移交的工厂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款能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则不对另一方负责,也不应视作违反合同。

  2.“不可抗力”指业主或承包商无法控制的情况,使当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或者不得不延迟履行其义务。下列情况均被视作“不可抗力”:

  a.战争、敌对事件、外敌行动、入侵、类似战争的军事行动(不管是事宣战)、内战;

  b.士兵哗变、军事叛乱、起义、造反、革命、篡权、或者任何个人代表某个组织或与某个组织有联系、旨在以暴力推翻合法或现存政府、或以恐怖主义或暴力对政府施加影响的行为;

  c.地震、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

  d.所有港口、机场、船运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均遭拒绝;

  e.工人罢工、工厂停工、或其他的劳工联合行动,影响了承包商和分包商履行其义务;

  f.当事人无法控制、从而使其不能履行义务的其他任何意外情况。

  3.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他可将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迟或妨碍情况通知另一方。发出通知的一方允许根据具体情况及妨碍或延迟持续的时间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

  4.根据本第款第3分条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了_________个月,那么任何一方都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转让及分包

  1.承包商有权按其惯例分包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而不解除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义务。

  2.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的权利、义务,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转让或让与第三方,除非公司合并或改组。如出现此种情况,任何一方都不应毫无理由地予以拒绝。

  第二十条宣传

  承包商在作与本合同相关的宣传材料的散发或公开宣布前,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日

  1.本合同生效日为双方签字后,业主获得当事人双方各自有关当局的所有必要批文之日。

  2.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仍不能生效,合同即被视作无效,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第二十二条法律和规定

  1.承包商应在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事务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命令。

  2.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应完全以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准。

  第二十三条完整合同

  1.本合同是与约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它取代了以前所有与本合同事项有关的洽谈、说明及口头或书面协议。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四条合同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和英语起草,并以英文本为准,对方双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通知

  1.按本合同发出的每个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发送方式有:向对方有关官员当面递交,或预付邮资航空传递,或通过电报、电传,或先发电报后信件确认。通讯地址如下: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通知、同意、请求和其他文件发往某个海外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_________天应视作已经送交;如果发往国内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_________天视作已经送交。用电报、电传发出的通知、同意或请求应视作当天送达。

  3.按本条款发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决定,应由有关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任何一方任何时候如欲变动收件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承包商(盖章):________业主(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最新施工承包合同5

  甲方:___乙方:___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安全保护用品、包社会医疗、养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若工程结算总造价超过本合同造价的`20%,则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凡属承包范围外增加的项目要求乙方施工或合同范围内需要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的部分(指图纸不能直接计算工程量),必须办理现场签证:

  A、由甲方施工主管组织办理内部签证,签证金额500.00元以内必须由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预算员到现场核实;1000.00元以内增加预算主管参加签证;1000.00元以上需甲方工程部分管主管参加签证。

  B、签证办理要及时,参加人员现场核实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原始记录整理办理好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办好后第二天送一份到甲方公司结算服务中心审核,如有疑问三天内要审查清楚,1000.00元以上签证要甲方公司工程部部门经理审核确认。

  C、签证单要规范,文字要表达清楚,附简图;要编号,有参加人签名及日期,项目经理签字。

  D、签证单第一联作为结算依据,其它无效。

  E、签证单采取月清月结,每月20日前为结算时间。

  F、乙方必须遵循以上签证程序办理签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签证单或未办理签证,均不予结算。

  结算的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结算工作流程》。

  4、预算造价为:___大写(暂定):___人民币

  5、承包单价:

  单价说明:

  (1)单价组成:A、其中砼浇筑单价包括:65%为现场施工准备、现场浇灌、养护费用,15%为浇筑过程中楼板面的砼找平费用;10%为特殊情况下采用其他方式确保连续施工时的补贴费用,5%为泵机等机械故障时管道疏通、清洗、砼回收利用的补贴费用,5%为二次浇灌(预留孔洞)费用;B、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

  (2)如遇下述情况,甲方按实回扣所发生的费用:A、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B、包施工机械场内外运输及进退场费;

  C、甲方增派机械协助乙方进行工程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临时设施按承包单价下浮10%,独立样板房承包单价按以下方式执行:附在主体结构中的样板房,主体项目不另计,装饰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独立修建的样板房,其全部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相关定额人工费计算。

  (4)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税金。

  六、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80%,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满1年保修期后30天内清结5%余额。

  2、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将工程款支付到乙方的收款帐号,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收款收据,若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则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等值的有效发票。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

  6、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天,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2、基础承台砼浇筑小时内完成;地梁砼浇筑小时内完成;地下室柱、剪力墙柱砼浇筑小时内完成;地下室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裙楼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转换层砼浇筑小时内完成;标准层柱、剪力墙、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标准层原浆找平小时内完成。天面层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

  3、按第2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5、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其他:/;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材料条款

  1、包装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凭甲方相关人员签发的领料单或开料单到仓库领用(散装水泥、商品砼按甲方仓库人员的签收单为依据),材料损耗率按甲方公司成本控制指标(详见合同附件《甲方成本控制指标》),没有规定的按定额标准为准办理结算,超出限额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合法采用各种施工工艺。如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砼施工质量要求

  (1)砼灌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3m。

  (2)在浇灌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墙浇灌完毕后停歇1-1.5小时,再继续浇灌梁板。

  (3)砼浇灌施工缝应按规范规定设置,施工缝先铺水泥砂浆应用铁铲和泥桶倒入施工部位,不得用泵管直接泵送

  (4))砼浇灌完工后,应在12小时内浇水养护,一般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天,养护初期,昼夜每2小时一次。

  (5)砼的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应将砼捣实至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为止。

  (6)钢筋特密的部位可以采用人工插捣和机械振捣相结合的办法,使砼振捣密实。

  (7)砼浇灌标高层高允许偏差10㎜,截面尺寸允许偏差+8-5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垂直度允许偏差5mm。

  (8)砼梁柱蜂窝最大不超过1000cm2,而且不得多于二处。墙板蜂窝不得大于20xxcm2,且不多于二处。梁柱孔洞不得大于40cm2。墙板不得大于100cm2,且不得超过二处。露筋长度不得大于20cm,夹渣层深度不得超过5cm,优良不允许有孔洞、露筋、夹渣现象。

  4、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6、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单价)不实或已用施工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如发现乙方有恶意串通、行贿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甲方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十、定岗定员要求

  1、基础承台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地梁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地下室柱、剪力墙柱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地下室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裙楼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2、转换层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标准层柱、剪力墙、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标准层原浆找平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天面层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3、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

  4、甲方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每少一人按60.00元/人处以违约金;第二次按120.00元/人处以违约金;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5、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60.00元/人。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图一份,如乙方需要增加施工图份数,增晒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5、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所收取租金按月从乙方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提供结构首层总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浪费施工用水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工程每月结算如按照定额规定计算的水电费用超额5%以上的,在扣除水电罚款后,余额由现场所有承包商按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

  7、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8、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搅拌机、斗车、泵机、振动泵、照明设备。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3、按照完好领用,完好归还的原则,乙方负责所领用机具的维修、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负责砼浇筑前的模板淋水、砼浇筑过程中钢筋负筋的护筋、砼浇筑完毕之后七天内砼养护、保温工作和费用。

  5、负责小型机具的维修及砼泵机、搅拌站场地的清理、保养工作和费用。

  6、负责施工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的场地清理、泵送管道疏通清理、砼的回收利用及采用其他补救措施方式确保连续施工的工作和费用。

  7、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后的清洗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机械、工具、管道的安装、使用、疏通、拆除、清洗、保养、堆放等工作。

  8、负责砼浇筑时楼面板砼找平、抹平工作,楼面采用原浆抹平工艺如达不到规范要求,单价不增加,还应扣除超出规范部分所增加成本。

  9、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自带必备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支架、灯头、插头、电线、灯泡、灯管、太阳灯管、钨丝灯等。

  12、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切割机、砂轮片、冲击钻、锯、盘锯、软水管、施工用水龙头、灯泡、保险丝、螺丝、彩条布,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13、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的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4、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15、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7、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18、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9、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斗殴、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21、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2、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23、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24、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十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本合同建立在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的基础上,如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6、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执三份,乙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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