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养殖场承包合同

2021-07-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承包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承包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南昌县蒋巷镇叶娄熊村的厂房和粮田承包于乙方使用。承包物面积为300亩,每年800元/亩。

  1.2本厂房属于承租方式一,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承包期限

  2.1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承包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事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种养殖场承包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租金为 /年,每年在 月份交租金。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自来水供生产使用。

  2、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3、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四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4.1乙方在承包期间享有承包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4.2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承包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承包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地方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八条 其它条款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2 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承包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