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泸州市xx区委三届76次10-2号会议纪要》精神,区城管局成立全额拨款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工程队,核定编制5人,人员通过考调、商调或公招解决。目前,市政工程队人员到位2人,今年10月,队长龙洪泽同志经区委组织部研究通过,下派到乡镇挂职锻炼一年,全区市政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繁重,剩余一人无法完成该项工作。经局党组考察,原xx区石洞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职工系事业管理人员,具有建设管理助理工程师资质,工作期间参与过石洞镇新区的建设管理、花博园的规划建设、中心村的规划建设管理、旧城改造等相关工作,符合用工条件。经研究,拟借调到我局市政工程队工作。时间从20xx年11月14日至20xx年11月14日。
妥否,请批复。
二○xx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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