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看守所专项经费及在押人员给养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7.5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永兴县看守所属于中型看守所,设计关押量为240人,随着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和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我局看守所月均关押量达300人,最多的达353人。按照实际月均关押量300人计算,需列入经费140.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为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为有效遏制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和修缮费用,严禁截留、挪用。使用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开支,严格审批手续。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公安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局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20xx年实际支付资金133.79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县公安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提供基础数据,县公安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政法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看守所关押人员是动态变化的,因而预算和实际支出会产生些许偏差。
五、有关建议
该项目的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为民众提供了安全感。建议县财政根据实际关押人数及物价上涨因素考虑,加大对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维护社会稳定。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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