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11月11日晚自习后,15级高铁4班刘浏同学从学校超市出来后,在超市门口拾到600元人民币。该同学及时汇报给校领导,并且积极主动联系各班主任寻找失主,在老师的帮助下及时将钱归还于失主。
刘浏同学在捡钱后没有私自留存,而是主动联系老师,主动寻找失主,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是新时期雷锋精神在我校学生身上的再现,是全校师生学习的榜样。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拾金不昧这种精神是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的。我校对拥有这样的学生感到光荣和骄傲,对此进行全校通报表扬,并给予刘浏同学“拾金不昧”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号召全体同学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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