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蓝的天空不含一点杂质。在这样一个好天气下,我当然不能在家窝着,于是乎,我与朋友约好在十字街口碰面。
太阳热辣辣地照着,我的心情也与路上的行人一样焦躁。我在路边走来走去,俨然一副不耐烦的模样。可就在这时,一个人吸引了我的双目。
那个人不动地立在路边,好似一座蜡像。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路边的指示灯——噢,是红灯。怪不得他不动呢。可别人都过了啊,路上的车也就是那么几辆。我使劲地摇了摇头,想要把目光里开时,那个人头上滑下的汗珠又让我为之把目光又再一次定下。我心中不解地想:这么热的天还等红灯,这是不是有些文明过头了?可就算我这么想了,他也没挪动一步。又有人超过了他,过了斑马线。
这短暂的几十秒让我觉得就已经是一个世纪了。站在荫蔽处的我是满头大汗,更别提在太阳下暴晒的他了。那人的汗不住的往下流,可他还是直直的立在那,就连我这个路人看着也替他急啊!
终于,红灯恋恋不舍地下了岗。这时他才迈出他那双“金脚”走向斑马线的另一端。
我的目光也随之收了回来,可思绪却飘到了千里之外。知道朋友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大叫我时,我才回过神来。目光又回到他刚刚站的地方,心中不禁大声赞叹:这便是人格魅力的所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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