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学教师,自走上工作岗位后,深感责任重大,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在各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现在就本学期师德方面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小结:
一、思想及工作的基本表现:
自从选择了这个职业,首先,我一直爱岗敬业。
在平时我经常进行自我反省,时时处处对自己严格要求,查找不足,努力营造一个好老师的形象。
要做一个学生喜爱的老师,不论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都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学生闹矛盾,我给予合理的处理;学生犯了错误,我耐心地进行教育,使学生真正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教学理论知识水平不够,学习起来不深入。
2、但对于教材深处的挖掘不到位,力度不够,没把握好知识的扩散和外延。
3、对学生关爱不够。本人也一直爱护学生,但对学生的关爱投入还不够,有时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及时走进学生的心灵,一有事、工作忙就会耽搁,以至于拖沓。
三、整改措施及方法:
1、作为一个教育者,要不断的学习、不断充电,千万不能让自己停滞不前。否则,会满足不了学生们的需求,让我彻底明白了:在社会信息发达的今天,在新课程教改的背景下,我们的老师不再是一个有一杯水、一桶水、常流水的人,而是一位引领着学生们教会他们去找水喝的人。
2、关爱学生,以学生发展为重。努力做到关爱每一位学生,不歧视后进生,让学生都充分得到个性上的发展,做到及时调查、发现、及时沟通、反馈。
今后,我还会继续向前,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我,在不懈的追求中完善自我,一定会把做一名研究型的教师作为奋斗的目标,我会加强师德的修炼,全方位的提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甚至是最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为提升师德建设水平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锻造德高业精、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我校认真学习垣曲县《关于评选表彰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通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优秀师德标兵进行了严格评比,阳光操作,顺利完成了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了评审领导小组。由李校长任组委会主任,杨淑霞书记、赵亚春副校长任副主任,政教处人员任成员。另加教师代表5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责任明确,分工具体,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和标准条件,确保了评选人选质量。
二、评选标准: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一线在职教师。
2、教学上成绩突出、关爱学生,在学校师德建设中具有引领作用的教师,并在以下一个方面具有突出事迹:①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在减负和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成绩。②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面具有突出的成绩和感人的事迹。③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④团结协作:对工作高度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在组室、部门和条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作成效突出。⑤魅力风尚:具有优秀的专业素养和突出的教学智慧,积极乐观,紧跟时代步伐,具有创新精神,得到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和崇敬;在教师中有影响力。
3、违反下列情况者不得推报为师德标兵候选人: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搞有偿家教;在各项活动当中出现安全事故。
三、评选程序:
为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能体现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1、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将市局要求及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认真宣读,仔细讲解,使评选范围、条件、数额、要求及程序深入人心,增强了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2、教师推荐。根据各位教师平时的工作表现,全体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人推选出5名候选教师。组委会按票数多少,当场唱票,从高到低取前十名为校级“师德师风”标兵,参加下一轮评选。校级“师德师风”标兵将参加学校教师节表彰。
3、公开演讲。推荐出来的十名校级“师德师风”标兵参加学校的公开演讲,演讲内容为自己工作中的关爱、教育学生典型事迹。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分数高低,评出4名候选人。
4、审核确定。“师德师风”评选活动组委会对评选出的4名候选人,从平时的工作表现,业务成果、成绩等方面严格审核,最终评选出“师德标兵”参加县级评选。
5、结果公示。将民主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异议,观点统一,认为鲁娅、薄丽萍、刘亚丽、张亚娟等四位教师当之无愧。
四、评选结果:
校级师德标兵分别是:鲁娅、李琴、梁冬梅、刘亚丽、孟红霞、冯增霞、赵静、高源、薄丽萍、张亚娟、杨芳、普烨亮。后通过演讲及对他们平时综合考评,最终确定鲁娅、薄丽萍、刘亚丽、张亚娟四位老师为县级“师德标兵”人选,学校并对校级师德标兵及县级“师德标兵”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五、严肃纪律:
整个评选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公开”原则,即评选条件公开、评选方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没有借评优之际,搞人情推荐,照顾推荐现象的发生,评选结果公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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