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是取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外地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先向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有意向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向邀标小组报名并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一)申请书;(二)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企业概况及物业管理业绩证明;(四)物业负责人上岗证书及主要技术人员职称。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按招标单位资格选定方案确定参加竞标的投标单位,并书面通知各单位。被确定的单位应向物业主管部门递交投标保证书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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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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