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和党委书记、镇长大接访活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7起,化解82起,化解率为94.2%。有效杜绝了重大群*性事件的发生,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实现“一控制、两下降”工作目标。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有效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按照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全县维护社会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全县维护社会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召开后,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及时召开了由镇村两级干部及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们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以排查解决因邻里纠纷、代课教师、退耕还林、襄俞铁路参建民兵等引发的信访问题;涉法涉诉和社会治安引发的信访问题;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发的信访问题;一些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信访问题为重点,每月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全年全县共排查出各类信访案件87件,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超前主动地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各类案件82件,调处率92.4%。
二、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预约接待制度。镇上把逢集日确定为领导信访接待日,实行分级接待、归口办理。对涉及面较大的案件,在每周三的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进行集中接待办理。对确因问题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的,由镇上报信访局分类汇总梳理后,确定为县级领导信访预约接待事项,并向来访代表告知接访领导、职务和具体接待时间、地点,通知相关村主要负责人参加接待,做到了群众信访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对县级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按照大案两个月办结、一般案件一个月办结、急案速查速结的要求,逐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协调,保证了信访案件能够按期办结。二是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各类重大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2次,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8件。三是建立和完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对县上交办案件和镇立重点信访案件,按照“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限期办结上报,做到了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同时,对重视查办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办理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群*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有力地推动了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四是坚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针对今年中、省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镇上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召开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五是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年初,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一把手”是本村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真正做到了责任、措施、工作 “三到位”。
三、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了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解决信访问题,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所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一是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工作。今年,我们要求镇村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千方百计地提高初访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9月初,镇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力量对全镇范围内存在的各类重信重访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出刘安寿等重信重访问题6件,全部做到五落实,即落实包案领导,落实办案人员,落实办结时限,落实稳定措施,落实处理问题所需的经费。截止目前,以上6个重访问题,已经全部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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