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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2022-01-28 来源:好走旅游网

  1、本室各类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阅,每证借书一次一册,只限本人使用。

  2、借阅书、刊以两周为限,逾期停借一次。当天借书当天不还。到期再需续借者请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时间以一次一周为限,逾期不再办理。

  3、为爱护国家财产,提高图书流通使用率,拟定赔偿和罚款办法:图书归还时,如发现残缺、污损等状况,酌情赔偿。严重污损或残缺,已不能继续流通或遗失者,应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无法赔偿原版本图书,则按定价一倍至五倍赔偿现金。如属成套多卷书则按成套书总定价计算,其余各卷不给赔偿者。本校学生若要转学、毕业,务必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方可里校手续。

  三门中学资料室规则

  为了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对资料室收藏的报刊、资料外借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凡在本校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均按规定借阅。

  二、本室陈列的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摘抄,一般不外借。

  三、对下架书刊和有复本的资料,凭证借阅,一般每次最多可借5册,限期二周。

  四、借出的期刊资料如果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五、凡有丢失、污损所借期刊资料者,务必按原价2----3倍赔偿,丢失、污损无定价资料,由本室酌情定价赔偿。

  六、本校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调出,务必将所借报刊,资料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读者丢失书籍赔偿和超过时间不还书新规定

  一、为了弥补读者丢书给图书馆带来的损失,也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我馆对丢书采取新规定,新规定采取“以书赔书”为主,“以款赔书”为辅的办法。

  1、以书赔书有以下二种状况

  (1)以原书赔:指同版本的书如:一本书被学生弄丢了,能够书店和原书相同版本的书(务必是相同版本)

  (2)在买不到同版本的书时,能够按原书价格2倍赔偿

  2、以款赔书:

  “以款赔书”就是一些参考书,一些仍有价值的书或利用率、观点陈旧,一时难以买到,能够按原书价格的2----5倍赔偿(视不一样状况而定)。

  二、为了确保我馆图书的正常流通,对于那些超过借阅时间不还书的读者,本学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1、图书借阅时间一般以2周为限,超过周停借一次。如果超过3周或是周以上,以每一天0。10元来计赔偿

  2、如果在图书管理员催两次还不还或一个学期不还书的学生,将取消借阅资格(原先借的书以原书价格的2倍赔偿)

  三门中学教师借阅报刊杂志制度

  1、图书馆报刊杂志借阅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借阅时,须登记或填写书卡。

  2、教师凡借阅报刊杂志,每人每次限借2本,时间为3——5天,资料室杂志时间为5天。凡当天报刊杂志一般不外借,如需当月或当天的报刊杂志,请教师在阅览室内阅览、摘抄。

  3、教师借阅阅览室报刊杂志规定如上。

  4、装订成册的期刊每次2本,时间为2个星期。

  5、如教师所借的报刊杂志丢失者,本室酌情处理。

  6、请各位教师用心配合图书馆各项借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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