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户改”和“单独两孩”实施后,一些“计生诚信户”尤其是失独家庭潜在的不良情绪被激发,维稳压力大,我区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推出奖励扶助办法,不断加大扶助力度,对统筹城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进行有益探索,打破了由户籍性质决定奖扶政策的限制,同时加大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为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小康利州、幸福家园”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党政主导,深入调查研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持续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一是坚持党政主导。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级1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生工作,亲自研究解决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强有力的领导,推进计生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建立计生牵头、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负责的联动机制。深入到每户失独伤残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对他们的生产、生活、养老及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在征求他们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出台《广元市利州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管理办法》。在推动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按照“城乡统筹、公共服务、面向家庭、拓展职能、转型提质”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广元市利州区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办法》。三是加大财政保障。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两个优先”要求,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全区人口计生民生政策落实兑现,较好地发挥了公共财政的社会效益,让更多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针对“户改”中计生奖扶扩面和提高失独伤残家庭补助标准,20xx年我区财政新增投入800万元。
二、强化城乡统筹,推进机制创新
始终把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机制作为全区人口计生民生建设的重要措施。为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政策,大胆探索与实践,采取新措施、新办法,较好地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新问题。一是落实奖扶提标扩面。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在现有享受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对年满60周岁且家庭特别困难的每年给予20xx元困难补助,对当年新增独生子女死亡的特困家庭一次性给予6000元慰问金。对失独家庭夫妇发生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2万元的特殊救助,对伤残家庭夫妇发生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特殊救助。有再生育意愿且经济困难,经治疗已生育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符合申请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妇,在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实施手术且成功生育的,凭发票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二是落实奖扶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中,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实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免费技术服务城乡统一;生育政策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实行6年过渡期政策。农村居民迁入城镇居住,从户口迁入城镇时起6年内继续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农村人口生育政策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6年后执行城镇人口生育政策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城镇居民迁入农村居住,仍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城镇人口生育政策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符合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或双女户,按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960元每年进行发放,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已在20xx年实现了城乡统一。三是落实奖扶目标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奖扶政策落实兑现工作,建立奖扶政策落实责任机制,将计生奖扶政策落实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区级关部门及群团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计生特困家庭开展个性化帮扶,逐步建立了“失独”家庭养老、精神抚慰双帮扶的长效机制,省卫生计生委给予“利州区大胆探索、认真落实奖扶政策,积极应对失独家庭集访、有效化解群众怒气,同时不断加大扶助力度,成效明显,值得各地学习借鉴”的高度评价。
三、强化政策宣传,规范审核流程
为确保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象确认无误,我们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我区始终把计生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计生工作全过程,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区、乡、村三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宣传单、网络媒体、大型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奖励扶助的重大意义、政策条件、申报程序和具体要求,为申报登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利用“5·29”、“7·11”等节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并在利州电视台开辟专题报道;利用村政务公开栏公开享受条件、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的标准、方式和时间,通过广泛宣传,使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奖励扶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把握政策,确保审核程序规范。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是该项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在全区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和对象资格确认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到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执行程序,保证享受奖励扶助的对象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准确率达到100%。20xx年,确认奖励扶助对象2100个,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国家奖扶标准执行。对44户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困家庭实行村级起报,乡镇审核,区人口计生局上门复核的程序予以确认,严格把关,确保不错报、不漏报,并开展送关怀活动。
四、强化政策执行,确保惠及于民
在人口计生工作转型的关键时刻,我区转变工作思路,由过去老百姓被动接受政策转变为政府主动服务,让他们优先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一是强化对口帮扶。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狠抓计划生育各项民生工作的落实,特别是我区两个《办法》实施后,做到392户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每户皆有一名计生干部帮扶,老百姓非常满意,业内高度评价。二是强化部门职责。人口计生领导小组20个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政策。住建部门把15户失独、伤残家庭纳入公租房范围;民政部门把160户计生困难家庭纳入城乡低保,对35名失独老人纳入养老机构予以集中供养;残联部门为20名计生残疾人员优先适配基本辅助器具,且为10名计生残疾家庭发放护理补贴;人社部门投入10万元为计生困难家庭代其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卫生计生部门为计生困难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发放就医优惠卡,享受就医优先和绿色通道政策,各部门共投入资金达200余万元。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纳入我区“三千干部包万户、带领群众奔小康”活动中,确保帮扶资金落实到位。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不定期地对计划生育民生工程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实、帮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查通报,并限期整改。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每一个独生子女家庭都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政府的温暖,使身边的群众和全社会都认识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给计生家庭带来的好处,增强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推动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普惠优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好的措施、更实的作风,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出生人口口素质,努力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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