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工单位):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姓名)为(工种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种名称)。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
一、享受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 工资待遇(要明确具体)。
第六条 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多少小时)。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要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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