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现状
我市下辖17个县(市、区)以及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0xx5平方公里,总人口417.26万人,是山西省的主要的棉麦基地。目前,全市共有食品加工企业842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286家,小作坊556家。通过qs认证的企业212个,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食品经营企业10105家,餐饮单位6930家。全市共有125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6个部门可对食品进行检测,158人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4家(已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注册品种共计735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医用氧生产企业5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36家。经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1519家,其中县级以上391家。销售额上亿元的企业有临汾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和侯马通盛医药有限公司。全市共聘用药品监督协管员211名,药品监督信息员2890名,药品监督和供应网2738个,覆盖面占行政村92.2%以上,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确保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1、构建了食品安全责任和监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有事故必追究,有隐患必处置”的原则,健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企业信用档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临汾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起“指挥有力、政令畅通、动作快捷”的组织管理体系,各县市政府与乡镇签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基本建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监督网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从源头抓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广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农资经营户,制定规程,建立基地,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近年来,全市相继制定了69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9个产品获得了有机农产品认证,114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定期对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渔业养殖、猪肉等进行例行检测,确保了种养业安全。
二是严格生产加工,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质监部门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为重点,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准入要求,加强对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度定期报告以及监督抽查工作。对842家食品加工企业,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详实准确的档案和违法行为记录,并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坚持“四包问责制”,责任到人头,充分发挥农村质监中心站的作用,延伸监管触角,聘请了262名食品质量协管员,及时掌握动态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使食品生产企业走上标准化生产轨道。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工商部门从日常监管制度和企业自律制度入手,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食品流通分布图》,保障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曲沃、侯马等地都与食品经营户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市场巡查中,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逐户逐项进行检查,加大对农村销售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元旦、春节、“3?15”活动月、五一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并及时收集有关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酒类市场和肉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通过查处,及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杜绝不合格食品,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四是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和食堂卫生进行时时跟踪监管,定期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在5600家企业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实行了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卫生规范化。建立并严格执行餐饮业、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解决了餐饮业中存在的设施差、管理差、卫生条件差等问题;以防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对农村集体用餐实行了申报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临汾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和市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进一步理顺了农村食品监管体制,下大力解决监管空白问题。 民族宗教部门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禁假冒清真食品流入市场,建立和完善了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2、对药品安全实施了全过程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严格加强药品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使药品安全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一是整合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换证、认证等手段,淘汰规模小、质量保障水平低、管理混乱的药品生产企业,为优势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迅速提高。全市14家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通过了国家gmp认证,并在全省率先全部推行了综合监管软件系统。
二是整顿医疗机构。在全市开展了医疗机构制剂整顿,结束了医疗机构制剂无固定处方、无固定工艺、无标准、无说明书和审批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是整治药品流通市场。在药品流通环节,以调整理顺购销渠道为重点,坚决治理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规范净化市场环境。在全市开展了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统筹城乡市场监管,全市零售和零售连锁药店1519家,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有效改变了农民“用药难,用好药更难”的局面。在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事件早期发现、及时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摸排,对涉药隐患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制假、售假药械行为进行惩罚,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惑。《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规定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实行各部门分段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从监管职能看,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10多个部门,存在重复监管现象,造成有效监管资源的浪费,影响监管效率。目前尚没有更细的实施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扯皮等问题,甚至在监管上出现一些空白和盲区。特别是食品生产、养殖方面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有些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全。
2、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一是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有些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含激素类药物、剧毒农药的使用引起的牲畜中毒或影响健康情况难以控制,对食品安全影响较大。二是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三是城乡食品经营单位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缺少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经营业户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屡禁不止。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是农村食品市场分布面广,监管网络不健全,导致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隐患比较多。
3、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难以开展。目前,虽然《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但正面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处在从“条条”向“块块”的过渡期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改革到位之前,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承担原来各自的食品监管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依旧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确实存在组织协调难、综合监督难、活动开展难、信息收集难的问题。
4、药品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求,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特别是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乡镇村虽然建立了协管体系,从社会各界聘请了监督员,但全市没有几个县落实监督员的待遇,待遇也不高,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药品协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5、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供应不足。部分药品流通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照国家gsp认证规定规范经营,“有令不行”,与监管人员玩“猫捉耗子”游戏,使得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不高,流动性大,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药学知识。部分县市农民用药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民用药带来不便。县、乡、村、个体药库、药房条件较差,药品贮存养护达不到保证药品质量的规定要求,难以保证质量。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1、建立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政府重点抓牵头,依靠牵头带队伍”的工作思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体系建设。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机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部门的协作机制,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食品监管资源、检验检测资源,搭建好各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努力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综合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我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度、食品安全科学评估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制度等,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建立安全信息网络。介于监管部门人员少的现状,结合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四类药品”电子监管码工程,积极探索将县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药品批发企业的所有药品购销情况实行计算机管理,药监部门通过在线监控,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开通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在网页设置法规咨询及指导、国家及各省发布的假劣药品信息、网上办公、安全用药咨询等栏目。让群众登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了解药品供应相关信息及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学习安全用药相关知识,获得相关服务。
3、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突出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保健品等作为重点品种,紧紧抓住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生产、食品经营和消费等四个重点环节,在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市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二是着重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取缔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始终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个层面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工作监察员,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设施建设。从目前食品药品安全严峻形势和从事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来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机构建设,健全监管职能,充实监管力量,通过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安全监管形势的需要。同时,政府要增加投入,提高监管机构装备水平,加强食品药品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整合监测资源,建立起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公共检验机构,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免费的技术保障。要大力扶持建立医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形成及时、方便、快捷、全面辐射的供应网络。
5、抓紧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一系列对接问题。建议立法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加速制定食品安全法配套实施办法,为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法律依据,使各项监管职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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