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宁组通〔〕56号)有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522号)精神,经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十七名同志嘉奖。(以上均按姓氏笔划排序)。
中共南京市委商务工作委员会
x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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