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利川市谋道镇光明小区
2、工程地点:利川市谋道镇光明村
3、工程内容:总工程量约为 m3。按施工设计图纸为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工程总造价约 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安砌毛条石及浇筑底层毛石混凝土、模板在内。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条、质量要求
安砌毛条石,天地坐打平,竖缝错开(禁止通缝),砂浆饱满(不准有干缝),安砌一平后经验收再施工下一道工序。 砂浆试块每100m3由甲方随机取样,并送质检站检测。
工程质量按相关规定验收合格为准。如有不合格返工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工程单价
工程单价按实际修建毛条石工程量计算(包括人工、水泥、沙等一切原材料)属包干价380.00元/立方米(大写:叁佰捌拾元整)。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先乙方垫资30一35万元修建。以完成600m3后按80%支付工程款。余下20%竣工验收后一月内付清。另外进场保证金5万元,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一次退还保证金。
第七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为督促和保证甲方全部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乙方将委派一名持证上岗证施工员。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如不到现场每一天扣一百元(从工程款扣除)。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各工序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验收。
第八条、毛条石及一切材料由乙方提供。
第九条、安全责任与安全施工
此工程内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应为委派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而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增减及附属工程按《湖北省08定额计价》三级三类工程下浮8%计算。
甲 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地 址:
乙 方:法人代表:电 话:地 址: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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