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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种植合作协议

2022-07-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有限公司++苗圃基地)

  三、占地面积:1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免费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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