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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开发合同书

2022-05-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手 机: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 ,并支付开发经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要求

  1. 项目名称: 。

  2. 技术要求:。

  3. 开发进度:

  a)

  b) 。

  4. 验收:甲方依据验收标准 ,于乙方提交最终软件版本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将开具书面验收报告。

  5. 项目开发截止时间: 年 月。项目于本日期前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甲方验收,视为项目开发失败。

  6. 维护时间:乙方提交软件最终版给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2个月。维护工作主要包含:软件使用指导、应用效果改进、软件bug修正等。维护期间原则上甲方不要求乙方派员出差,但甲方确有需要,乙方需派员出差到甲方指定的地方(一般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应用现场),期间乙方派出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技术服务费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1. 项目经费为 万元。项目经费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含开发费用、维护费用、保密费用、发票费用等。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甲方如需要乙方人员到项目现场去技术支持,则需要支付乙方差旅费、技术人员现场调试费等。

  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账户资料: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如乙方变更账户资料,须以书面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

  3. 支付时间: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1) 合同签署后 天内支付总经费的50%(计 万元);

  2) 乙方提交软件最终版后 天内支付总经费的50%(计 万元)。维护期内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6项履行维护义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支付项目经费给乙方。

  2.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如对技术条件做说明、及时提供测试环境及协调原设备、平台厂商。

  3. 在乙方提请验收后,及时组织人员、搭建验收环境,进行项目验收。甲方不得随意增加除本合同开发内容之外的其它开发内容,如有增加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完成项目规定的软件开发。开发过程中,向甲方定每月以书面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沟通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技术交流。

  2.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3. 配合甲方的项目验收,并及时解决验收过程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

  4. 在项目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做好维护工作。

  5. 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或者合同中止后30天内,给甲方开具已收到经费的发票。

  第五条 甲方权利

  可以随时了解乙方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 乙方权利

  可以随时要求甲方对技术条件做进一步说明。

  第七条 研发成果

  乙方提交的开发成果应有以下内容:

  1) _________________软件安装版本。

  2) 软件操作手册。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 甲乙双方均可在本项开发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开发,后续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第九条 保密义务

  1. 保密内容:涉及本项目的所有的技术和商业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秘密(经营方针、客户资料、财务数据等)、甲方的产品和技术秘密(产品规划、技术资料、技术文档)、乙方的科研信息(科研计划、科研项目资料、技术资料、技术文档)、甲乙双方的其他内部信息、本合同文本。

  2. 保密:是指禁止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把本合同规定的涉及另一方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但任一方因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奖励等而向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在保密之列,如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相关的选项必须选上。

  3. 保密人员范围:与本项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甲乙双方所有人员。

  4. 保密期限:

  1) 非技术秘密 年 月至 年 月。

  2) 技术秘密 年 月至 年 月。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和失效

  1. 合同有效期: 年 月至 年 月。

  2. 因任一方出现违约,另一方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外,可选择中止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如违约方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无法执行合同的,本合同随即中止。

  4. 双方如约执行合同,到合同期限时,本合同随即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无法执行合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各自承当已发生的费用。如由于甲方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本身进展等原因导致项目终止,甲方同样须支付乙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开发费用,视本合同为有效合同。

  2. 乙方由于技术原因导致项目开发失败,甲方停止支付后续经费,后续的提交、维护工作自然取消,但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3. 乙方未能按照“第一条”规定的时间进度和验收时间完成相应工作,需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计算方法:延迟时间每10日的违约金为项目总经费的3%,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违约金从项目总经费中扣除。如由于甲方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本身进展等原因导致项目延迟,乙方无需承担违约金。

  4. 如任一方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赔偿,赔偿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至3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本合同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相冲突,则服从后者。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 合同生效后,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会议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和修改,与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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