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制订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 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虽、单价及金额:
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RM阮)。
三、购销条款:
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123456”
商标,货品材质、硕度、规格、颜色等
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 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 无伤痕等。
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 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
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 方。
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 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
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 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作出质虽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虽问题,乙方应予
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虽全额退还甲 方。
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
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
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予甲方。
(7)若乙方按时按质按H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 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金(人民币贰
万圆整)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二十五天内交付产品项
目1和2全数货品予甲方,四十五天内
交付产品项目3-6全数货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 元)予 乙方。
(2) 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二个月内支付人民币(元),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 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上
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盖章):代表人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