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及施工机械费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景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施工机械费,如果发生拖欠现象,无条件理解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无条件理解建设单位直接从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所欠农民工工资或施工机械费。
特此承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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