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性别: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事件概括:年 月 日时分, 驾驶 车(牌照号 )由行至公路 公里处处时,与前面正常行驶的车(牌照号 )相撞,造成 当场死亡。现 (甲方)与 (乙方)就 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二、甲方将上述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付给乙方 万元,剩余的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二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二次(最终)付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首先提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的。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均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甲方有证人 在场,乙方有在场共同见证并都已对协议内容表示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
乙方: 代 表: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驾驶___车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时左右经_____旁与_______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____轻微擦伤。
此事故经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一次性赔偿给甲方医药费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此事故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因此事故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或交警部门无关。
3、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存档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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